卷入21万违规入学委托纠纷,冷水江市周煜律师代理,中间转款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因请托办理入学产生的委托合同纠纷。AX向BX转账21万元,委托BX通过非正常途径为案外人办理目标学校入学手续,后委托事项未完成,AX起诉要求返还11万元。审理过程中,法院依BX申请追加CX作为本案共同被告。BX主张CX系三方合伙人,且尚有近6万元退款(含现金1万元)经由CX转交,应当由CX承担还款责任。被告CX委托湖南红日律师事务所周煜律师担任一审诉讼代理人。CX抗辩自己仅起到中间介绍、代为转款作用,并非合伙主体,部分转账属于二人之间其他业务往来,不应当在本案承担还款责任。
二、律师代理经过
周煜律师代理被告CX,核心代理意见:1、本案是AX与BX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CX仅代为转交部分款项,不属于合伙关系,不是本案适格被告;2、BX主张的近5万元转账款及现金1万元,系双方其他委托业务往来,并非本案入学委托的退款;3、CX收到10万元退款已经全额转给AX,没有截留、占用案涉款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CX全部诉讼请求。庭审提交银行流水、微信记录等证据,完成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
三、判决结果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20XX)湘X民初X号民事判决:认定AX与BX之间委托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扣减已退还10万元及AX自愿承担的3.5万元损失,判决BX向AX返还75000元;完全采纳周煜律师代理意见,驳回AX对被告CX全部诉讼请求。
四、律师价值
周煜律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厘清多笔经济往来的不同法律关系,成功证明CX仅为中间转款人,不属于合伙、也没有占用案涉款项,实现委托人CX在本案中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彻底免除CX7.5万元的债务风险,将与案件无关的其他经济往来予以切割,完整维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娄底冷水江市周煜律师:
1、因托关系、请托办事产生委托合同纠纷,被追加为被告,被主张承担共同还款、合伙责任;
2、仅代为转账、介绍,未参与实际交易,却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人、合伙人,需要应诉免责;
3、多方存在多笔混杂的经济往来,需要区分不同业务账目,剥离无关款项;
4、委托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找关系请托)被认定无效,需要厘清各方主体责任边界;
5、案件被追加被告,需要收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进行抗辩;
6、一审裁判结果不理想,需要梳理证据,评估上诉、二审维权方案。
娄底冷水江市周煜律师深耕委托合同、合伙、民间请托类财产纠纷办案多年,可提供案件证据梳理、法律关系研判、账目区分质证、一审应诉代理、上诉评估一站式法律服务,厘清主体责任,帮助无责当事人摆脱不合理的债务追责,依法保护当事人财产安全。
六、案情总结
AX出资21万元委托BX违规办理入学手续,事后索要退款,BX主张CX系合伙人,尚有近6万元退款经CX之手未交付,申请追加CX为被告。周煜律师代理CX,提交流水与聊天记录,证明CX只是代为转款,案涉争议转账属于二人其他业务。法院认定委托合同无效,判决由BX个人返还75000元,驳回全部对CX的诉讼请求,CX无需承担任何还款义务。本案提示,仅代为转账介绍不等于合伙或者共同债务人,多笔往来账目应当区分不同法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