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帮助取款案一审落定:冷水江市周煜律师刑事辩护,依法固定从犯与认罪认罚情节,66万取款案获从宽处理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案件,属刑事案件。被告人AX因涉嫌诈骗罪,于20XX年X月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月X日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AX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持本人银行卡长期帮助他人取款,涉案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AX委托湖南红日律师事务所周煜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该案由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X月X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AX取款66万元、获利2800元。
二、律师辩护经过
周煜律师担任被告人AX的辩护人,围绕“罪名定性”与“量刑从宽”两大核心提出辩护意见:一是主张AX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或共同犯意,也未参与帮助诈骗的客观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更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款金额应以鉴定意见为准;二是主张其犯罪情节较轻、系从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系坦白且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庭审中,周煜律师重点固定“取款金额以证据为准、获利仅2800元、系从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并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从宽空间。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AX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提供帮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判决:A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违法所得2800元依法追缴返还被害人。
四、律师价值
本案被告人最终仍获实刑,周煜律师的辩护价值主要体现在:一是促成法院依法认定从犯、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三重从宽情节,适用减轻、从轻、从宽处理,使量刑处于本案较轻档次(低于同案多名主犯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七年等的量刑);二是坚持“取款金额以鉴定意见为准”,将涉案金额与获利数额紧扣证据;三是就罪名定性依法提出抗辩、充分行使辩护权,并引导当事人通过认罪认罚有效降低刑事责任。本案发生于2020年,当时对于线下取款诈骗资金,很多地方都是判决的诈骗罪,这个观念直到2022年左右才形成共识,即这类线下取现的案件更适宜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可见,当时律师辩护的方向是没有原则性错误的。刑事辩护的价值不止于结果——让每一个从宽情节都被依法认定,就是最扎实的权利守护。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周煜律师:
1、出借、出租本人银行卡或账户帮助他人取现、转账,被指控诈骗共犯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2、明知他人利用网络赌博、诈骗资金仍帮忙取款,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诈骗罪;
3、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检察院提起公诉,需要专业刑事辩护;
4、涉及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的认定与固定;
5、对取款金额、获利金额、罪名定性有争议,需要证据与定性辩护;
6、已被判刑,需要评估上诉、减刑、假释等后续救济。
娄底冷水江市周煜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及电信网络诈骗、涉卡涉诈类案件办案多年,可提供出借银行卡涉刑风险防范、帮助取款类案件辩护、罪名与金额定性辩护、坦白与认罪认罚从宽争取、量刑辩护及退赃退赔、上诉救济一站式法律服务,依法保障当事人权利,最大限度降低刑事风险。
六、案情总结
被告人AX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提供本人银行卡长期帮助他人取款66万元、获利2800元,被认定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依法减轻、从轻、从宽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违法所得2800元追缴返还被害人。周煜律师全程辩护,成功促成从犯、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全部获法院认定,并紧扣金额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本案中的较轻量刑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