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十年不交房,冷水江市周煜律师助被拆迁人锁定六套安置房+地下车位+24.4万补偿,二审驳回开发商上诉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一起历时十余年的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属民事案件。原告AX、B某、C某(二审为被上诉人)系冷水江市XX汽车站XX房屋的被拆迁人。房屋于20XX年被开发商湖南D公司拆迁,双方于20XX年X月X日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XX年X月XX日又与冷水江市XX公司签订补充协议,20XX年X月X日再签订《协议书》约定履约保证金、交房时间与过渡期租金。三原告即被拆迁人一方共同委托湖南红日律师事务所周煜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其中B某继承已故F某名下房屋权益、C某继承已故G某名下房屋权益。房屋20XX年底竣工后,两公司仅愿交付地上车位、拒付面积差补偿并拖延交房,AX等遂起诉维权。
二、律师代理经过
周煜律师围绕开发商“是否已交房、办证费谁担、面积差按何价、车位交地上还是地下、合同是否无效”五大争议焦点层层破题:一是论证三份协议系平等自愿签订的民事协议,合法有效,驳斥开发商以“无拆迁行政主体资格”主张合同无效;二是主张不动产交付以移转占有为标准,开发商未交钥匙、未移转占有即未履行交房义务;三是依据2016年补充协议,确认全部办证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四是坚持面积差补偿按约定的第九层销售价X元/㎡计算,而非开发商主张的现价X元/㎡(降价了600多);五是主张地下车位不等同车库,地上车位属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处分,应交付被拆迁人优选的地下车位。周煜律师完整梳理三份协议、继承关系及领款凭证等证据,一审、二审全程代理。
三、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两公司于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付约定房屋及地下车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承担全部办证费用;分别支付AX11万余元、B某8万余元、C某4万余元(含住房面积差补偿、租金及违约金),合计约24.4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大部分由两公司负担。两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经审理认定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XX元由上诉人负担。终审判决于2025年X月X日作出。
四、律师价值
娄底冷水江市周煜律师为三户被拆迁人锁定了六套安置房、六个地下车位及24.4万余元补偿款,并让开发商承担全部办证费用,实现“交房+办证+赔款”一步到位。面对开发商拖延交房、只给地上车位、压低面积差单价甚至主张合同无效的多重攻势,周煜律师以扎实的证据梳理与严密的法律论证逐一击破,两审皆胜,最大限度保障了委托人十余年拆迁等待后的合法权益。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周煜律师:
1、房屋拆迁后开发商长期拖延交房、拒办产权证,被拆迁人迟迟拿不到安置房;
2、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面积、补偿标准、车位、租金等未按约兑现;
3、拆迁涉及已故权利人,继承人之间就补偿权益继承与分配产生争议,需先行确权;
4、开发商只愿交付地上车位、拒交地下车库或车位,补偿标的物交付存争议;
5、对住房面积差补偿单价、过渡期租金、违约金计算与支付存在分歧,调解无果;
6、一审判决结果不利或对方提起上诉,需二审继续维权、保住胜果。
娄底冷水江市周煜律师深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办案多年,可提供拆迁协议梳理、继承权益确权、证据固定、风险研判、一审诉讼全程代理、二审上诉维权一站式法律服务,帮助被拆迁人依法足额拿到安置房屋、车位及补偿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