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当事人因参与利用微信平台开展的“六合彩”网络赌博,被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为主犯,将下线向其转账的十余万元流转资金直接认定为被告人非法获利,据此指向本案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一旦认定“情节严重”,法定量刑档次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事人面临五年以上重刑风险。
本案属于多层级网络赌博案件,赌资链路长,资金往来关系复杂。涉案微信流水当中混杂投注本金、开奖赔付资金、下线提成、民间借款以及其他私人往来款项,各类资金相互交织。侦查机关依靠单方整理制作的资金往来统计表来认定非法获利数额;该统计表存在记录重复、遗漏反向转账记录、上下游资金链条无法对应等多项硬伤;同时电子数据提取程序存在瑕疵,办案机关未调取微信支付运营方财付通出具的官方完整账单,无法对自制资金统计表的数据进行完整核验。
当事人虽具备自首、当庭认罪认罚、初犯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但如果法庭采纳公诉机关的数额认定以及“情节严重”的评价,当事人将直接面临五年以上的加重处罚。家属委托刘彬律师担任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完整审阅全部卷宗,逐笔核对涉案全部资金往来;围绕证据瑕疵、违法所得数额认定、共同犯罪地位作用、侦查材料程序合法性开展全方位辩护,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以及第二次开庭《辩护补充意见》。
二、本案核心辩护难点
1.侦查机关单方制作资金统计表,简单将双向资金流中的单向转账流水等同于被告人实际非法获利,混淆流转赌资与实际违法所得(抽头渔利的法律概念;
2.涉案流水资金性质混杂,转账记录中包含投注本金、赔付资金、民间借款,不能直接凭借转账金额认定抽头渔利;
3.共同犯罪地位争议:当事人仅单线对接一名下线,未组建赌博微信群、不直接接触、管理赌客;但公诉机关指控其为主犯,辩护需要向法庭充分论证其在整个犯罪链条当中的实际作用;
4.侦查机关庭后补充提交《情况说明》类材料,存在质证程序争议,电子数据提取、封存程序存在瑕疵;
5.辩护核心风险:若“情节严重”得以认定,当事人将承受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判,辩护首要目标是争取不加重处罚档次。
三、案件结果
1.核心辩护法律观点被法院采纳: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裁判说理,网络赌博案件中流转赌资包含用于兑付参赌人员输赢的本金,不能直接等同于行为人实际取得的非法获利,不予采信公诉机关将涉案转账流水直接等同于被告人非法获利的公诉意见。
2.法院最终没有采纳控方基于涉案流水为获利所提出的“情节严重”评价,成功跳出五年-十年的加重量刑档次,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量刑区间判处刑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3.法院对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据效力作出评判:该类材料仅属于侦查过程的辅助说明,不属于独立定罪证据;本案定罪量刑全部依靠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微信转账记录等法定证据予以确认。
4.该裁判规则辐射全案其余同案被告人,全案均适用“流转赌资不等于违法所得”裁判标准,对全案被告人的数额认定、量刑均产生有利影响。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亲友遇到以下场景,可随时联系刘彬律师:
①涉嫌微信、微信群、网络APP类开设赌场罪;
②办案机关直接依据微信、支付宝转账流水认定非法获利、抽头渔利,但流水混有借款、经营款、赔付资金等其他资金;
③多层级网络赌博,当事人属于上游、中间代理或者下线,没有直接发展、管理大量赌客,就主从犯地位存在争议;
④办案机关凭借流水数额认定 “情节严重”,当事人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风险;
⑤微信聊天、资金流水等电子证据的提取、封存程序存在瑕疵,证据真实性存疑;
⑥当事人拥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希望争取从轻降档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