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父亲亡故后,继母独占房产,杨XX以诉促谈,助女儿获得应得份额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杨志峥律师 在线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4205
    服务人数
  • 17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本案从代理到结案仅用了两周时间,结案后,当事人给诵盈律师寄来了一封手写感谢信和锦旗,她在信中写道:“很幸运是您做了我的代理律师……谢谢您的耐心、真诚和努力,让我在最无助的时候有了依靠。”对于继承律师而言,这样的认可,有时候比一串数字更能说明案件的价值。

案件详情

原告:刘XX(继母)

被告:丁XX(女儿)

被告代理律师:杨志峥律师


“这房子是婚后买在我们两人名下的,我照顾他那么多年,凭什么要分给她?”

“我虽然跟父亲多年没联系,但我爸留下的东西,难道我连问都不能问吗?”

法庭上,再婚妻子与原配妻子的女儿各执一词。一个强调多年夫妻相伴与照料,一个坚持作为亲生女儿依法享有继承权。双方情绪里夹杂着委屈与不解。一场关于房产与10万元存款的继承纠纷,让原本已经疏远多年的家庭关系又一次降到冰点。这是怎么回事儿?


01.案情介绍

1987年,丁XX出生在北京市昌平区的一个普通家庭。她的到来,本应为这个家庭增添更多欢声笑语,然而,父母的婚姻却未能一直维系下去。父母离婚后,丁XX随母亲生活。

虽然没有长期与父亲肖XX共同生活,但血浓于水的亲情并未因此彻底割断。随着时间推移,丁XX逐渐长大有了自己的生活,父亲也重新组建了家庭。父女之间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联系逐渐减少,彼此的生活也渐行渐远。

2020年,父亲肖XX与继母刘XX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没有再生育子女。2026年,双方共同取得了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的一套住宅,并登记在二人名下。XX也没有想到,房屋完成登记仅十余天后,父亲肖XX便因病突然离世,这让丁XX措手不及。

而更让她感到为难的是,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名下房产和银行存款的继承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肖XX除了与刘XX共同登记的一套住宅外,名下还有一笔10万元的银行定期存款。由于父女二人长期分开生活,丁XX对父亲的财产状况、资金往来以及是否存在债务等情况了解有限。就在她尚未理清父亲留下的财产关系时,一场继承纠纷悄然到来。

父亲葬礼刚结束没多久,继母刘XX一纸诉状将丁XX告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独自继承该房屋的全部份额,并分割肖XX名下的10万元存款。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诉讼,丁XX感到既心寒又无助。她对父亲的财产和债务情况一无所知,更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官司。在茫然无措之际,她找到了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代理应诉。


02.案件焦点

杨志峥律师梳理案件后认为,本案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

一、涉案房屋虽然登记在肖XX和刘XX两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肖XX名下的份额该如何分割?

二、女儿丁XX多年未与父亲共同生活,是否影响其法定继承权?即使最终确定各自比例,双方仍可能形成长期共有,今后的居住、出售、过户等问题是否仍可能继续产生争议?


03.调解经过

接受委托后,杨志峥律师多次与丁XX沟通。通过交流,杨律师发现,丁XX真正关心的并不是一定要把自己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而是希望自己的继承权得到承认,可以接受以折价款的方式取得相应的继承利益,这也成为案件后续调解的重要突破口。

第一步:厘清继承权,先解决“有没有份”

杨律师首先向丁XX解释,肖XX未留遗嘱,女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资格并不会因为父女见面少、长期未共同生活而自然消失。与此同时,继母对涉案房屋本身也享有相应产权,并且她长期与肖XX共同生活,这些现实情况同样不能忽略。因此,本案并不是简单判断XX更有资格继承,而是在双方均有合法权利的基础上,寻找一种更合适的分配方式。

第二步:不死磕产权比例,改谈整体利益,设计一揽子调解方案

如果继续围绕房屋份额争执,最可能出现的结果,就是继母刘XX与丁XX共同持有房屋。表面上看,双方都拿到了产权,但实际上,今后无论出售、出租还是折价退出,都可能再次发生矛盾。结合双方实际诉求,杨律师提出了一个极具建设性的方案:房屋归继母刘XX一人所有,方便她实际居住;10万元存款及利息全部归丁XX继承;同时,由继母向女儿支付一笔相应的房屋折价款。这样既满足了原告刘XX要房子的心愿,也让被告丁XX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现金保障。

第三步:设置违约条款,锁死执行风险。

一份调解协议真正有没有价值,不只看金额是否谈妥,还要看后续能不能顺利履行。为了确保方案能够真正落地,杨律师在调解协议中加入了严密的“保障条款”:明确原告刘XX需在限期内支付折价款。被告丁XX收到折价款后须在7日内配合过户;若被告丁XX未按期配合,同样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通过这样的履行顺序,双方风险被同时控制,也让调解结果真正具有可执行性。


04.调解结果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涉案房屋由原告刘XX独自取得;

2.被继承人肖XX名下10万元存款本金及利息由被告丁XX独自继承;

3.原告刘XX向被告丁XX支付一定数额房屋折价款;

4.丁XX收到折价款后七日内配合办理房屋过户;如未按期履行,应承担一定数额违约金。


05.律师解读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一听调解就容易理解为:你少要一点,我多让一点,最后双方各退一步。

但在特殊的继承案件里,真正有效的调解往往不是“打折”,而是重新设计财产分配方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法定继承权与家庭感情亲疏不能简单画等号。父女多年未共同生活,并不意味着女儿当然失去继承权。法定继承资格是否存在,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判断,而不能仅凭家庭成员之间感情好坏决定。

第二,房屋继承不一定非要“按份共有”。在继承案件中,很多当事人会天然认为,既然自己有继承权,就一定要在房产证上占一个比例。对于无法物理分割的住宅而言,多人共有往往只是把继承争议延后。如果一方确有留房需求,另一方愿意接受现金补偿,通过“房屋归一方、另一方取得折价款”的方式,反而更有利于彻底结束纠纷。

第三,从“争论对错”到“解决问题”。判决是冰冷的,但调解过程可以是温暖的。杨律师设计的调解方案将诉讼目标从“争房屋份额”转向“获得确定的财产利益”,这也是本案最能体现杨志峥律师专业价值的策略方向。从最终结果看,案件以双方达成可执行的财产分配安排告终,而不是继续围绕独生女和父亲多年未联系的情感矛盾反复争执。


06.案件总结

《论语》有言:“礼之用,和为贵。”但家事纠纷中的“和”,从来不是简单劝某一方少争一点。真正能够长久的和解,必须建立在权利清楚、利益明确、履行有保障的基础上。

本案从代理到结案仅用了两周时间,结案后,当事人给诵盈律师寄来了一封手写感谢信和锦旗,她在信中写道:“很幸运是您做了我的代理律师……谢谢您的耐心、真诚和努力,让我在最无助的时候有了依靠。”对于继承律师而言,这样的认可,有时候比一串数字更能说明案件的价值。

“家和XXX”,当利益冲突无可避免时,专业的法律人应当成为那个执剑的破局者。用智慧设计方案,用法律保障履行,让生者在释怀中继续前行,让逝者在安宁中得以安息。这,或许就是家事律师最深沉的法治情怀。

  • 2026-11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达成和解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杨志峥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杨志峥律师?
5.0分服务:4205人执业:17年
杨志峥律师
11101201****2116 执业认证
  •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WWT世界财富大厦A座1608
诵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杨志峥 深耕遗产继承17年,不仅是家事法律领域的资深专家,更作为律师嘉宾多次受邀参与《第三调解...
  • 139-1187-8389
  • Y1391187838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