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由张志来律师担任原告 A(遗产继承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继承人系再婚,再婚前各自育有子女。被继承人夫妻二人先后去世,留有单位分配取得的涉案房产,该房屋尚未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后期单位启动统一办证工作,需要通过继承诉讼来确认房屋权属。
本案存在多名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三名被告 B/C/D 均出具书面放弃继承权声明,自愿无条件放弃对案涉房屋的继承权利。因部分被告身处外地,无法配合共同办理不动产继承手续,原告 A 委托张志来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案涉房屋由原告 A 继承所有。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梳理全部证据材料:调取单位出具的房产权属证明、干部履历表、户籍注销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各继承人签署的书面放弃继承声明等全套证据,整理立案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传唤三名被告 B/C/D,三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参加庭审,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对原告提交的全部证据予以审查核实,依法作出一审民事判决。
二、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再婚家庭引发的法定继承纠纷,核心争议:被继承人遗产范围确认、继承人身份核实、书面放弃继承权声明效力。
律师代理遗产继承的原告,法院认定其余继承人均书面放弃继承,判决案涉房屋由原告 A 继承所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当事人凭生效判决可办理后续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律师价值
本案由张志来律师全程代理,案件涉及再婚家庭复杂亲属关系、历史人事档案证据调取、异地继承人放弃继承,律师价值主要体现在:
1.梳理复杂亲属关系,完成继承人身份证据固定
再婚家庭亲属脉络复杂,部分被继承人、继承人事隔多年,缺少现代户籍档案。律师指导收集干部履历表、单位证明、注销户籍材料等历史档案证据,完整还原再婚双方子女情况,把全部法定继承人身份予以固定,满足继承案件对主体资格的证据要求。
2.审核放弃继承书面声明,确保形式合法有效
对多名异地被告出具的放弃继承权声明进行法律审核,确认系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声明内容符合民法典关于继承放弃的形式要件,保证放弃继承行为发生法律效力,为法院支持原告诉求打下关键事实基础。
3.整理全套证据材料,完成立案及诉讼程序推进
涉案房屋还未办理房产证,依靠单位出具证明证实遗产来源。律师整合房产证明、亲属关系档案、放弃继承声明,完成立案文书撰写,向法院立案。面对部分被告身在外地、拒不到庭的情形,利用民事诉讼程序规则,推动案件正常开庭审理,不因被告缺席阻碍案件审理进程。
4.解读判决的实务用途,打通办证最后环节
拿到一审判决书后,向当事人释XX效判决书的法律效力,告知可以持生效民事判决书向单位以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把诉讼结果转化为实际物权权益。
5.家事继承风险提示
提示当事人: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异地继承人不方便到场办理手续,可出具规范书面放弃继承声明;单位分房、房改房没有产权证的,可通过继承诉讼确认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果你遇到以下情形,可咨询张志来律师:
1. 再婚家庭遗产继承,多名继承人,部分继承人愿意放弃遗产;
2. 被继承房产为单位福利分房、房改房,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通过诉讼确认继承权属;
3. 部分继承人身处外地,无法共同到场办理公证处继承手续,需要走法院诉讼继承;
4. 法定继承纠纷,需要调取老档案、履历表、亲属关系证明等历史证据;
5. 继承纠纷,需要证据整理、立案、开庭全流程诉讼代理;
6. 提前规划遗产继承、起草放弃继承声明、继承相关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