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tuation 背景
深圳贴牌代工产业体量庞大,龙岗XX、宝安XX配件、龙华XX包装等大量中小工厂常年承接海内外订单。加工厂经营者普遍认为客户提供图样、指定商标,工厂只负责加工收费是常规生意,默认客户已办好商标授权。直到联合执法查处,公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直接把订单总价、查扣成品半成品、平台流水相加核算非法经营数额,跳到三年以上量刑区间。
绝大多数家属收到拘留通知,第一反应是问能不能取保、会判多久,很少思考这笔"非法经营数额"里每一笔是否都属于刑法上的侵权商品价值。依据2025年4月26日施行的两高司法解释:违法所得3万或非法经营数额5万以上属情节严重,25万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从三年以下升格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侦查初期控方习惯把空白半成品、未生产订单预收款、未印标相似产品、刷单金额全部混进总额,人为抬高涉案金额,后续从轻辩护只能建立在错误基数之上。
C|Complication 冲突
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物证直观、订单流水清晰,天然带有"以总额定量刑档位"的办案惯性——侦查机关查扣货物、调取数据后,很容易形成"已生产、贴标、金额达标"的指控框架,把非法经营数额简单等同于全部订单资金往来,而非《刑法》213条所要求的侵权商品本身价值。实务中这类问题非常普遍:代工厂订单112万大半是未贴标原材料和取消订单却按情节特别严重追责;五金厂只赚加工费却与主犯同档量刑;电商流水千万混杂正品、退货、刷单却不加剥离。
一旦虚高数额在批捕阶段被固定,后续辩护只能在三年以上区间内争取从轻,降档难度极大。这就是本案核心冲突:控方用全部关联资金总额完成升档认定,而辩方如果只被动等待卷宗、优先谈认罪认罚,等于默认虚高数额,当事人将被锁定在过重的量刑档位,为粗放的数额核算承担自由代价。
Q|Question 核心设问
当家人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刑拘,控方依据订单、货值认定数额,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量刑指向三年以上,批捕前律师的核心工作,是等待侦查机关完成审计,还是抢在数额固化前,用证据逐笔拆分,把 “资金总额” 还原为刑法认可的侵权商品价值?
如果控方只拿出一张汇总金额表,我们如何向检察官证明:表格里很大一部分金额,对应的物品、行为,根本不属于侵权商品?
我的答案很明确:批捕之前主攻数额构成要件之辩。不是空泛主张金额偏高,而是逐笔举证,证明部分款项对应的物品,不满足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的客观要件,依法从升档金额中剔除。数额降一档,刑期档位随之下降。
A|Answer 答案:方法论 + 真实案例 + 实务逻辑
一、底层方法:三层拆解法
当年在经侦办案,我十分清楚提请批捕文书的搭建逻辑:查扣清单证明有货、订单流水证明金额,二者相加得出非法经营数额,对照司法解释确定量刑档次。 辩护不能在这个框架里只争取少判几个月,而是在框架定型前,核查每一笔金额对应的物品、行为,是否属于刑法打击的假冒商标行为。拆解分为三层:
1. 物的拆解:厘清什么是侵权商品 本罪惩罚的是附着假冒商标的商品。空白外壳、原材料、未贴标半成品,没有承载涉案商标,不属于侵权商品;外观近似但没有印制涉案商标的产品、客户取消、没有实际投产发货的订单,只是合同预期,不存在侵权经营行为,对应金额应当剔除。
2. 行为的拆解:厘清什么是刑法意义上的商标性使用 商标使用,核心功能是识别商品来源。如果标识使用方式无法造成公众混淆,或是标识和注册商标存在实质差异,仅属于民事近似侵权,不属于刑法上的 “相同商标”,对应金额不能计入刑事犯罪数额。
3. 价的拆解: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双线攻防 2025 年新司法解释明确违法所得可以扣除原材料采购成本;非法经营数额包含已售、未售侵权成品价值。两条线都要审查:只证明获利少,非法经营数额依然达标,档位不会下降;只压低经营数额,忽略违法所得,同样存在升档风险。双线同步核查、剔除不合理部分,才是完整的数额辩护。
这套方法,不否认贴标事实,而是论证控方用来升档的数额,部分内容不属于本罪的评价范围。
二、真实案例复盘:112 万→22.7 万,从情节特别严重到缓刑
▍案情梗概(深圳) 陈X经营一家小型电子配件加工厂,组装电源适配器。应客户要求,在外壳印制知名品牌商标,未取得权利人授权,自行采购空白外壳、印制商标后线上销售。 侦查机关结合扣押成品半成品、销售订单,认定非法经营数额 112 万余元,指控情节特别严重,量刑区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家属找到我时,案件临近批捕,数额框架正在固化。
▍辩护动作 我没有优先走认罪认罚流程。112 万这个基数不拆开,认罪认罚只是在三年以上区间微调刑期,无法改变档位。我团队对照扣押清单、出库单、聊天记录、银行流水,逐项拆分:
1. 59 万元:未印制商标的空白外壳、原材料,仅为生产物料,不属于侵权商品;
2. 14.6 万元:客户取消订单,仅收取定金,没有生产、贴标、发货,不存在侵权经营;
3. 其余部分:少量外观相似、没有印制涉案商标的产品,以及采购正品元器件的价款,予以剥离。
我们出具专项法律意见,核心观点:只有已经完成贴标、对外销售的成品,才属于本罪的侵权商品,其余金额应当剔除。 同时同步梳理从轻情节:陈X是代工接单,并非主动制假售假;无前科;后续全额退赔、取得权利人谅解、预缴罚金、关停侵权产线,为后续缓刑打下基础。
▍案件结果 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非法经营数额核减至 22.7 万元,从情节特别严重降为情节严重,落入三年以下量刑区间。最终法院结合退赔谅解、认罪悔罪,对陈X判处缓刑。
112 万和 22.7 万的差距,不是辩护态度的差别,是三年实刑与缓刑之间的分界线。 陈X只是一个普通加工厂经营者,接单时只想着完成客户代工需求。刑法要惩戒侵权行为,但处罚尺度,必须建立在真实的侵权规模之上,而不是把所有沾边资金全部累加。
三、补充辩点:代工场景的主观明知与共犯地位切割
数额拆解是降档核心路径,但不是唯一辩点。贴牌代工案件里,末端加工厂的责任认定,还有两个关键方向: 第一,主观明知的程度区分。代工厂和上游策划、销售的主犯认知不一样,加工厂可能只知道客户要求印标,未必清楚整个链条是有组织的售假犯罪,主观恶性有明显区别。 第二,共同犯罪责任切割。产供销分离的案件中,加工厂只赚取加工费,获利占比极低。直接把全案巨额数额归责到末端代工方,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实务中,成熟的辩护往往组合使用:先用数额拆解压低基数,再切割共犯责任、降低主观恶性评价。
四、为什么数额拆解,一定要抢在批捕前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由数额档位直接决定。25 万是关键阈值,跨过这条线,量刑直接升格。 侦查阶段的订单、流水、扣押清单,一开始就是汇总统计。一旦批捕决定基于虚高数额作出,后续检察机关调整金额的意愿和空间会大幅压缩。 我团队办理多起同类案件,经验一致:数额辩护最好的窗口期,就在批捕之前。在数额拿到批捕背书前提交专项拆解意见,才有机会直接重构控方的数额认定框架,实现降档。
最后
如果你身边有人因为贴牌加工、印制商标、销售带标产品,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拘留,收到拘留通知书,控方给出的金额指向情节特别严重,三年以上的量刑框架正在形成。
很多人会陷入误区:贴了标就是有罪,只能谈从轻。但贴标事实不等于数额全部属实,决定刑期档位的每一笔金额,都要经受刑法要件的检验。
如果你不确定控方认定的非法经营数额是否合法、哪些订单金额可以依法剔除,可以联系孙峥律师团队,简述案情和金额构成,获取数额拆解思路和批捕前应对方案。数额辩护的窗口期,和批捕黄金 37 天,是同一个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