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18年6月7日凌晨,被告人马X在某市某区某医院某住院楼某楼某科过道某号病床上,趁病人家属任某甲熟睡之际,将其放置于床边的一部手机盗走。经某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该被盗手机价值九百余元。案发后,马X被公安机关抓获,涉案手机已发还受害人。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某检公诉刑诉(20XX)XX号起诉书指控马X犯盗窃罪,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马X家属委托廖坤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廖坤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
【争议焦点】
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马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因此,本案的辩护重点及争议焦点在于量刑情节的认定与适用。廖坤律师提出,马X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其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案发后积极退还赃物给受害人,弥补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成功取得了受害人的书面谅解。基于上述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辩护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马X予以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对于辩护人廖坤提出的被告人具有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马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