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代理实录:杭州汤汪妮律师围绕抚养费标准、存款分割比例、店铺库存与金器返还逐项抗辩,成功为男方保住55%存款份额并争取91万余元补偿 | 离婚纠纷·财产分割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WX(女方)与被告C某(男方)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原告以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要求两名子女均由其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合计4,000元,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涉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55万元;同时要求分割被告名下存款、股票、理财、车辆、化妆品店库存及金器等财产。被告同意离婚,但对抚养费标准、存款分割比例、店铺库存及金器返还等提出抗辩。被告委托浙江XX汤汪妮律师代理应诉。法院经审理,判决准予离婚;两名子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合计3,000元;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55万元;车辆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5,000元;被告名下存款、股票、理财合计约79万元,原告分得45%,被告支付原告355,188元;化妆品店由原告继续经营,原告无权再分割店内库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合计910,188元由原告向被告支付。
案件争议焦点:
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原告主张被告每月支付两名子女抚养费合计4,000元。汤汪妮律师结合双方收入情况、子女实际需要及当地生活水平,围绕抚养费标准展开抗辩,请求合理核减。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合计3,000元,较原告诉请减少1,000元/月。
被告名下存款、股票、理财如何分割: 原告要求按50%分割被告名下存款、股票、理财。汤汪妮律师围绕财产来源、双方贡献、原告对外借款及被告抚养义务等因素展开论证,主张合理确定分割比例。法院考虑原告系女方且承担子女主要抚养义务,同时认定被告对婚姻破裂存在过错,酌情确定原告分得45%,被告保住了55%的财产份额。
化妆品店库存是否应分割: 原告要求分割其名下化妆品店库存。汤汪妮律师指出原告曾对店铺实施打砸,造成经营损失及退货损失,主张其无权再分割店内库存。法院采纳该意见,认定原告无权再分割库存,并判令其配合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金器饰品是否应返还: 原告要求被告返还钻戒、金项链、金耳坠等。汤汪妮律师论证上述金器系结婚时对原告的赠与,双方婚后共同生活已逾十七年并生育两名子女,原告要求返还缺乏依据。法院采纳该意见,驳回原告该项请求。
案件重要突破点:
抚养费标准的成功核减: 原告主张每月4,000元,汤汪妮律师结合双方收入、子女实际需要及生活水平展开抗辩,法院最终酌定每月3,000元,为被告每年减少抚养费支出12,000元。
存款分割比例的有效争取: 原告要求按50%分割被告名下约79万元存款、股票、理财。汤汪妮律师围绕财产来源、双方贡献及原告对外借款等因素展开论证,法院最终确定原告分得45%,被告保有55%份额,有效维护了被告的财产权益。
店铺库存分割请求的成功阻断: 原告要求分割化妆品店库存。汤汪妮律师提交打砸店铺照片、视频及经营损失证据,论证原告对店铺造成毁损,无权再分割库存。法院采纳该意见,驳回原告该项请求,并判令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金器返还请求的成功驳回: 原告要求返还钻戒、金项链、金耳坠等。汤汪妮律师论证上述财物系结婚赠与,双方共同生活逾十七年并育有两名子女,返还缺乏依据。法院采纳该意见,驳回原告该项请求,避免了被告的额外财产支出。
律师策略与核心价值(汤汪妮律师——被告C某代理人):
汤汪妮律师为被告C某确立了“抚养费标准合理核减+存款分割比例有效争取+店铺库存分割请求阻断+金器返还请求驳回”的综合应诉策略。在事实层面,围绕双方收入状况、子女实际需要、原告对外借款、原告打砸店铺等事实组织证据;在法律适用层面,结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论证存款分割应合理确定比例,店铺库存因原告毁损行为不应再分割,金器系赠与且共同生活多年不应返还;在程序层面,推动法院对抚养费标准、财产分割比例逐项审查。最终法院将抚养费从4,000元/月核减至3,000元/月,存款分割确定为原告45%、被告55%,驳回原告店铺库存及金器返还请求,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房屋补偿、车辆补偿及存款分割款合计910,188元,有效维护了被告的财产权益。
案件结果:
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原告WX与被告C某离婚;两名子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自2026年11月起每月承担抚养费合计3,000元至子女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55万元;车辆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5,000元;被告名下存款、股票、理财余额分割后原告分得45%,被告支付原告355,188元;化妆品店由原告继续经营,原告无权再分割店内库存,并需配合办理工商登记变更;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应付款合计910,188元由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典型意义与案例价值:
离婚纠纷中抚养费标准的司法酌定: 本案明确了抚养费数额应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院对原告主张的4,000元/月予以合理核减,体现了抚养费酌定的公平性。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过错与照顾原则的平衡适用: 本案在认定被告存在家暴过错、原告承担子女主要抚养义务的同时,结合财产来源、双方贡献及原告对外借款等因素,确定存款分割比例为原告45%、被告55%,体现了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与财产实际情况的综合平衡。
夫妻一方毁损共同经营财产对财产分割的影响: 本案明确夫妻一方对共同经营店铺实施打砸、造成经营损失的,在财产分割时无权再主张分割店内库存,体现了对毁损共同财产行为的否定评价。
律师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通过逐项抗辩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的专业价值: 本案涉及抚养费、存款分割、店铺库存、金器返还等多个争议焦点。汤汪妮律师通过逐项抗辩,成功核减抚养费、争取存款55%份额、阻断店铺库存分割、驳回金器返还请求,最终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910,188元,体现了律师在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精细化应诉的专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