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人以为只要贴了别人商标、货被认定是假货,就一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司法实务中,是否达到刑事入罪标准、非法经营数额怎么算、上下游人员主观明知怎么区分,都要逐层拆解证据。本文结合深圳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聚焦孙峥律师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核心辩护策略:区分商标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对涉案货值重新核算、剥离不应计入非法经营数额的部分、对不同参与人员主观认知分层认定。
一、案件要点与辩护思路
案件背景深圳某工贸公司主营电子产品配件,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委托外协工厂在产品上贴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通过线上店铺、线下批发渠道销售。权利人公证购买取证后报案,侦查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将全部库存货品和已销售订单金额一并计入非法经营数额,移送审查起诉。
孙峥律师简介孙峥律师,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逾十五年,早年曾在公安经侦部门工作近七年,转型后专注经济犯罪与知识产权刑事辩护,擅长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刑民交叉疑难案件。
在商标类案件中,孙峥律师从商标授权情况、产品是否同源、贴标环节分工、货值认定、主观明知五个维度拆解控方证据:不纠结于有没有贴标,而聚焦"是否同一种商品使用相同商标""标价能否直接作为货值依据""库存货品是否准备流入市场""员工是否明知无授权"。这是他实现不批捕、数额核减、轻罪辩护、争取缓刑的核心抓手。其曾办理多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电子配件商被控假冒注册商标案,原指控非法经营数额1200余万元,经重新核算、剥离未流入市场样品及自有正品混同部分,核减至280余万元,当事人适用缓刑;代工厂员工被控共同制造假冒商标标识案,经论证仅负责加工、事前不知情,最终不起诉;多起涉商标侵权案促成和解,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辩护要点与突破口
第一,区分民事商标侵权与刑法意义上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本案公司有自有品牌产品线,部分产品是自有品牌配件,仅部分订单按客户要求贴附涉案商标,并存在近似标识样品。商标民事侵权范围更广,包含近似商标、超核定类别使用等;而刑事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求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辩护核心是把商标近似、商品不属于同一种类、仅为展示用样品、客户定制贴牌等情形,与刑事犯罪严格切割——单纯的近似侵权、超类使用一般属民事侵权,走民事诉讼或行政处理,不直接构成刑事犯罪。
第二,逐项核对货品价值,剥离不应计入非法经营数额的部分。律师团队结合订单、报价单、销售台账、库存清单逐项核验,重点剔除:近似商标、不属于刑法上"相同商标"的货品;仅用于展示、约定不对外销售的样品;与侵权货品同库存放被一并清点计入的自有品牌正品;尚未贴标、无证据证明后续必贴侵权商标的半成品;客户明知商标争议仍坚持贴牌的订单(区分主从关系)。计价基准以实际销售价格、查清的真实成交价为准,而非权利人建议零售价,实现数额大幅核减。数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是该类案件最核心的突破口。
第三,分层认定主观明知,区分上下游、不同岗位责任。负责人清楚无授权、主动安排贴牌,是直接主管责任;业务主管明知未授权、主动对接贴牌订单,有共同犯罪故意;而车间普工、仓库打包人员只按上级安排生产、打包,不清楚商标授权情况,仅领取固定工资,不参与接单、洽谈、利润分成,存在无罪或情节显著轻微的辩护空间。不能以全部涉案货值不加区分让所有员工共同担责。
案件结果
法院综合涉案情节、谅解、退赔、初犯等情节,最终从轻量刑并适用缓刑。
二、假冒注册商标高频法律问答
Q1:只要贴了别人的商标,就一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吗?
A:不一定。刑事入罪有严格门槛。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达到追诉标准。仅商标近似、商品不同类,一般属民事侵权,由行政处罚或民事诉讼处理。即便商标相同,还要结合是否明知无授权、是否以销售获利为目的综合判断。
Q2:非法经营数额按权利人标注的零售价算吗?
A:不是。优先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实际销售的按查清标价;两者都无法查清时,才参考权利人市场中间价。半成品、非卖样品、近似商标产品、自有正品均可主张剔除。数额大小直接决定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两个量刑区间,是辩护重中之重。
QX:帮忙加工贴标的工人会一起判刑吗?
A:不一定,看主观明知。只负责流水作业、老板隐瞒授权、只拿固定工资、不参与接单谈价分利、对侵权不知情的,一般不认定犯罪;明知无授权、长期专门贴标、主动接单并获提成分红的,很可能构成共犯。
Q4:权利人报案、市场监管移送公安,就一定会判刑吗?
A:不是。不能仅凭查获货品、有贴标行为直接推定刑事犯罪。须审查商标是否相同、商品是否同类、货品是否准备销售、是否明知无授权、有无主动停止侵权、有无赔偿谅解。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评价标准不同,很多案件可通过数额核减、取得谅解、区分主观过错,争取不起诉、缓刑。
三、实务建议与企业商标合规要点
其一,接单前核验商标授权文件。承接贴牌订单须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委托书,留存扫描件,核查授权期限与商品范围,禁止承接无授权订单,不轻信口头承诺。
其二,产品与商标分开管理,做好台账。自有货品、委托加工货品、样品、半成品分区存放、单独登记,标注用途与客户信息,避免清点时混同核算货值。
其三,规范报价、销售单据,留存沟通记录。订单、聊天记录、委托加工合同完整留存,明确客户贴牌要求,便于纠纷时区分责任、证明主观认知。
其四,开展员工合规培训,明确岗位边界。向车间、仓库人员告知商标法律风险,禁止私自承接贴牌订单,固定工资与提成人员分开管理,降低普通员工刑事风险。
其五,案发后积极止损,优先争取权利人谅解。被投诉、立案后第一时间停止生产销售、封存侵权货品,主动协商赔偿、争取谅解书,谅解是从轻、缓刑、不起诉的重要情节;切忌销毁单据、隐匿货品,毁灭证据会加重责任。
结语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民边界极易混淆,很多经营者误以为"贴牌侵权就是犯罪",忽视了商标比对标准、货值核算规则、主观明知的证据要求。无论是代工工厂、电商卖家还是品牌方,都不能简单认为贴标被查就一定会定罪。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尽早委托擅长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的律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完成商标比对、数额核减、主观责任分层论证,是争取从轻处理、不起诉、缓刑的关键窗口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