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金丽娜律师代理某公司合同纠纷案胜诉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河南鑫汇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线
河南鑫汇盈律师事务...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584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河南鑫汇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与严谨的办案策略。首先,在证据组织方面,律师全面收集并提交了《直播合作协议》、停播截图、催告函及邮寄凭证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被申请人根本违约的事实。其次,在策略制定上,律师精准把握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节点,明确主张自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之日解除合同,确保了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最后,在庭审表现与诉求主张上,律师合理界定违约金与维权损失的诉求金额,既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因诉求过高导致的仲裁费损失,最终获得仲裁庭的全面支持,实现了客户利益最大化。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某公司与李XX于2025年3月23日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2年,首要合作平台为某直播平台。协议约定李XX每月直播有效天数不低于26天,每天有效时长不低于6小时。协议签订后,某公司为李XX提供了直播场地、设备及运营等经纪服务。然而,李XX自2025年4月11日起擅自停播,停播时间超过20天。某公司多次通过邮寄、短信等方式发送《履约催告函》催促其履约,李XX仍未履行。某公司认为李XX构成根本违约,遂向北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直播合作协议》,判令李XX支付违约金2万元、维权损失1500元,并承担仲裁费。李XX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答辩,仲裁庭依法缺席审理。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第一,案涉《直播合作协议》的效力及是否应当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李XX擅自停播超过20天,经催告仍不履行,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并触发合同解除条件。第二,违约金的数额认定。协议约定了高额违约金,某公司主张2万元,仲裁庭需结合某公司的实际投入、李XX的违约情节、合同剩余期限及直播收益等情况,审查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并予以调整。第三,维权损失及仲裁费用的承担。某公司主张的1500元律师费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合理维权开支,以及仲裁费用应如何按比例分担。

 

【裁判结果】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案涉《直播合作协议》合法有效。李XX擅自停播超过三个月,经催告仍未履行,构成根本违约,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因某公司未证明仲裁前已送达解除通知,合同自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之日即2025年9月8日解除。关于违约金,某公司主张2万元符合合同约定,但仲裁庭综合考虑某公司的实际损失及预期收益,酌情将违约金调减为1万元。关于维权损失,某公司支出的1500元律师费属于合同约定的合理开支,予以支持。最终裁决:确认案涉《直播合作协议》于2025年9月8日解除;李XX向某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李XX补偿某公司维权损失1500元;仲裁费0.3万余元,由某公司承担0.1万余元,李XX承担0.2万余元。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河南鑫汇盈律师事...律师
河南鑫汇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河南鑫汇...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584
河南鑫汇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31410000****12677 执业认证
  • 河南鑫汇盈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诉讼仲裁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5号河南国际商会大厦5号楼F1
刘任重,河南鑫汇盈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学院刑事诉讼法教材副主编,郑州市二七区人...
  • 139-3906-288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