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4年4月9日,某公司与杨X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约定杨X在某直播平台进行直播,每月有效直播天数不低于26天,每天不低于6小时。某公司为杨X提供场地、设备、住宿、舞蹈培训及化妆等扶持,并约定保底收益及分成比例。协议约定若杨X擅自停播超过20日,视为根本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并退还扶持费用。协议签订后,某公司依约发放了保底扶持金1.3万元及夜间扶持金6600余元。2025年8月26日,杨X擅自停播,某公司多次发送《履约催告函》催告,杨X仍未恢复直播。某公司遂委托河南鑫汇盈律师事务所罗某律师等提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3万元、返还保底扶持金6300余元及夜间扶持金6600余元、支付维权损失1200元等。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杨X擅自停播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及合同是否应予解除;2. 某公司主张的违约金、各项扶持金返还及维权损失是否应予支持。仲裁庭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杨X停播超20日且经催告未履行,构成根本违约,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关于违约金,虽协议约定最高20万元,但仲裁庭结合实际损失及杨X已获收益等情况,酌情调整为2万元。关于保底扶持金,因协议明确约定违约方应承担扶持费用,故支持返还6300余元;关于夜间扶持金,因属奖励性款项而非协议约定的扶持费用,故不予支持。关于维权损失,因协议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合理开支,故支持1200元。
【裁判结果】
中卫仲裁委员会裁决:1. 确认某公司与杨X签订的《直播合作协议》于2025年11月26日解除;2. 杨X向某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3. 杨X向某公司返还保底扶持金6300余元;4. 杨X向某公司支付律师费1200元;5. 驳回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6. 仲裁费2700余元,由某公司负担800余元,杨X负担19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