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两刚步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因嫖娼问题被处罚,留下违法记录,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其中一人被指认介绍性工作者给另一人,虽然遭遇“仙人跳”,未发生性关系,但仍被分别认定为介绍卖淫、嫖娼,予以处罚。本人代理后,主要指出:原告系主动投案,主动消除违法后果;未作为减轻处罚予以裁量;只有一人询问,未提供同步录音录像;介绍嫖娼不等同于介绍卖淫,没有全面调查其他涉嫌违法人员,没有询问其他知情人、证人;假借卖淫实施敲诈,没有真实、一致的性交易意图;未完全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把没收当成追缴。
处理结果
法院积极推动实质化解,公安自我纠错,撤销处罚决定,改为不予处罚,原告撤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