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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律师代理李X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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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王娟律师 在线
江苏起初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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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王娟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出色的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能力。面对被告否认事故事实的困境,王律师巧妙结合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及医疗诊断,形成完整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受伤事实。在损失认定环节,针对误工费争议,王律师积极提供微信账单等收入证明,促使法院参照行业标准核定误工费,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尽责的代理精神。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李X系一名货运司机。2022年10月16日下午,李X在某家居广场停车场办事时,因停车场内石墩之间的链条过细且为近期临时加装,加之太阳照射下铁链反光不易察觉,李X在跨越时不慎被绊倒,导致左腿受伤。经某医院诊断为左股骨远端骨折,并进行了切开复位接骨内固定等手术治疗,住院十余天,自行支付医疗费5.8万余元。事后,李X报警,某派出所出警记录载明其被链条绊倒受伤及协商未果的情况。李X委托王娟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某家居广场赔偿人身损害各项损失共计21.3万余元。被告某家居广场则辩称不认可事故事实,认为李X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并对医疗费、误工费、二次手术费等赔偿项目提出异议。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一是原告李X受伤的事实是否成立,以及原被告双方的责任比例应如何划分;二是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金额是否合理合法。针对被告否认事故事实的抗辩,王娟律师指导李X申请了朱XX、于XX、陈XX等多名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并提交了报警记录、医疗病历及费用清单等证据。针对误工费争议,王律师提交了李X受伤前三年的微信账单及支付明细,以证明其实际收入水平。同时,王律师就二次手术费、营养费等项目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的法律论证。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证人证言、原告陈述及受伤情况,足以认定李X被铁链绊倒受伤的事实。某家居广场在石墩间安装链条未能举证证明设置了明显警示标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李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谨慎义务,自担60%责任。法院依法核定李X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及鉴定费等损失合计13.3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家居广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李X5.3万余元;驳回李X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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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律师,中共党员,江苏起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中共江苏起初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2021年被扬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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