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纠纷|代理第三者抗辩调解,将近百万赠与诉求压降至 8 万元一次性了结
案件详情
本案系原配起诉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纠纷,原告以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向第三者出资购置房产为由,提起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诉讼,主张第三者全额返还购房相关款项并承担资金占用损失。 接受委托后,程杰律师作为本案第三者一方的代理律师介入案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起诉主张涉案赠与对应的款项金额较高,同时除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外,还主张第三者承担对应时间段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诉讼费亦要求由第三者承担。 案件审理阶段,各方均有调解意愿,程杰律师围绕当事人核心利益开展协商谈判,在诉讼框架内推动各方达成自行和解方案,请求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争议焦点
1.案涉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案涉赠与行为是否应当整体被认定全部无效;
2.原告诉请返还的款项总额、资金占用损失是否具备完整事实与法律依据;
3.如若返还,应当确定的合理返还金额,以及纠纷一次性了结的边界范围。
案件结果
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1.我方当事人于约定期限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款项 80000 元;
2.原告其余全部诉讼请求自愿予以放弃;
3.该笔款项履行完毕之后,原告及夫妻另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我方当事人主张任何款项、物品,各方之间再无其他权利义务纠纷;
4.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调解协议自各方签署调解笔录即发生法律效力,实现以远低于原告诉求金额一次性彻底解决全部涉案争议。
律师价值(代理方向:第三者抗辩代理)
1.降低赔付金额,减少当事人经济负担:原告诉请返还标的金额巨大,经过答辩抗辩、多轮协商谈判,最终将赔付金额压减至 8 万元,极大缩减我方当事人需要承担的经济支出。
2.实现纠纷终局性了结,规避后续次生诉讼风险:调解条款明确款项付清后,原告以及夫妻另一方不得再就案涉事件另行主张任何权利,彻底切断后续再次起诉、反复追责的法律风险,实现案结事了。
3.程序层面妥善处理,减少不利影响:案件采取不公开审理调解结案,避免完整庭审对抗带来的不利社会影响,通过司法调解书固定和解结果,具备强制法律效力,保障双方权利义务稳定。
4.合理划分诉讼成本:谈判争取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进一步减轻我方当事人的额外支出。
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婚外赠与纠纷中,作为被起诉第三者一方,面临原配起诉要求大额返还转账、购房出资、财物等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合同无效 / 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2.案件原告诉求返还金额高,当事人希望尽可能降低赔付数额,同时想要一次性彻底了结全部纠纷,防止后续再次被追责;
3.当事人不愿意经历长时间公开庭审对抗,希望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拿到法院司法文书固定和解结果。
服务指引
1.遭遇原配提起的赠与返还诉讼,收到法院传票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完整梳理款项往来、资金背景,区分款项性质,厘清抗辩要点;
2.优先评估诉讼抗辩与调解和解两条路径利弊,并非一概全部拒绝调解,在可接受的经济成本下争取一次性终局解决纠纷;
3.调解过程务必要求在司法文书中明确 “款项付清后各方再无其他纠纷” 的兜底条款,防范对方后续重复主张权利;
4.调解结案的,严格按照调解书确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避免逾期产生强制执行、失信、限高等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