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经过
李X与某公司签订《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购买位于某市某区某路某号的房屋,建筑面积363.85平方米,总价2157万余元。李X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首期款1079万余元,剩余房款1078万元向某银行申请按揭。某公司为此提供阶段性保证责任,唐XX作为抵押物共有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名。
后因李X未按期还款,某公司累计向某银行代偿贷款本息161万余元。某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要求李X支付总价款20%的违约金431万余元及律师费44万余元,并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等。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补充协议》中关于某公司代偿后有权解除合同及收取20%违约金的条款属于加重购房者责任的格式条款,认定无效,驳回某公司解除合同的诉求,仅判决李X偿还代偿款。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案件历经二审、再审发回重审等复杂程序。重审一审判决后,某公司再次上诉。
此外,本案还涉及某银行起诉李X、唐XX及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及某物业公司起诉李X的借款合同纠纷等关联案件,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二、争议焦点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涉案《补充协议》中关于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解除合同及收取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是否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2. 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应否解除,解除的时间如何认定。
3.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应如何清理,包括购房款返还、违约金调整、代垫款返还以及购房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办案经过
刘斌律师接受李X、唐XX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接手案件后,刘斌律师进行了详尽的阅卷与调查工作,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
首先,刘斌律师查明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涉案房屋并未实际交付给李X,而是被某公司通过关联公司虚假交付并接管。李X购房系用于居住,名下无其他房产,若合同解除且购房款作为普通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李X将面临钱房两空的绝境。
其次,在庭审中,刘斌律师针对违约金过高的问题展开重点辩论。指出某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且涉案房屋总价高达2157万余元,约定20%的违约金显失公平。同时,刘斌律师强调,某公司存在违规首付贷等行为,对合同违约亦负有一定过错。
最后,针对购房款返还问题,刘斌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极力主张李X作为消费者购房者,其返还购房款请求权应优先于某公司的其他普通债权。刘斌律师通过严密的证据组织和法理分析,向法庭充分阐述了保护购房者基本生存权的重要性。
四、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了刘斌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如下终审判决:
1. 撤销一审判决;
2. 确认涉案《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于判决生效之日解除;
3. 某公司向李X返还购房款2157万余元,且该款项应从涉案房屋变价款中优先支付;
4. 李X、唐XX向某公司支付违约金107万余元(由原诉求的431万余元大幅调整为总房款的5%),该款项从购房款中扣减;
5. 李X、唐XX返还某公司代垫款161万余元,从购房款中扣减;
6. 李X协助某公司办理撤销预告登记手续;
7. 驳回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李X、唐XX负担主要部分。
五、案件价值
本案在开发商破产背景下,妥善平衡了开发商合同解除权与购房者生存权的冲突。二审法院虽认定解除权条款有效,但通过大幅调低违约金,并创造性地判决开发商返还的购房款从房屋变价款中优先支付,实质上保障了购房者的居住利益。这一判决有效防止了开发商利用破产程序和优势地位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对类案中购房者优先权的认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六、适用场景
1. 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进入破产重整或清算程序时,因购房者断供导致开发商代偿并主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纠纷。
2. 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格式条款效力认定及违约金过高调整的案件。
3. 购房者主张购房款返还请求权优先受偿,以对抗开发商破产管理人或其他债权人的案件。
七、案件总结
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往往包含加重购房者责任的条款。当开发商陷入破产危机时,购房者极易成为弱势群体。刘斌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研判和有力的庭审抗辩,成功将违约金从431万余元降至107万余元,并争取到购房款优先受偿的判决结果。这不仅最大程度挽回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更彰显了法律在保护消费者生存权方面的温度与力量。
八、法律服务指引
如果您是实际施工人、被挂靠建筑企业,因项目建材购销被供货商起诉,被要求和其他关联公司一并承担货款;存在多笔往来转账,原告混算不同批次、不同主体的款项,将其他交易的预付款计入本案欠款;对方主张构成表见代理、挂靠关系,要求突破合同相对性扩大追责主体;需要梳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退款凭证,区分独立交易、代付款行为与合同项下货款;应对货款、违约金、律师费的连带清偿诉求,均可找刘斌律师咨询处理。刘斌律师擅长建工链条下多方主体买卖合同纠纷,可提供款项核对、主体责任分析、证据组织、庭审应诉、调解协商等法律服务。
八、法律服务指引
如果您按揭买房后断供,开发商作为阶段性保证人代偿款项后起诉解除购房合同、索要高额违约金、律师费;开发商已经进入破产清算或者重整程序,同时伴随金融借款、物业借款等多起关联案件;面临合同解除之后购房款返还、优先受偿权认定争议,担心钱房两空;需要申请调低合同约定的高额违约金,抗辩格式条款、厘清各方过错;经历一审、发回重审、二审等多轮复杂程序,想要组织购房者消费者优先权的抗辩意见,均可找刘斌律师咨询处理。刘斌律师擅长商品房预售合同、断供追偿、破产交叉房产纠纷,可提供案件利弊评估、证据梳理、一审应诉、二审代理、调解协商等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