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男友送的300万名表却害得我差点坐牢
为哄女友开心,他偷走了朋友价值300万名贵手表,结果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罚款十万。女友一分钱没拿到,表还得还给原主人。
今天借这个案子跟大家聊一件很多人不知道但一不小心就会踩得坑。别人送你的贵重东西,从你拿到的那一刻起,隐藏风险就找上门了。
2025年1月,上海的苏XX搬家后发现,自己一块价值300多万元的名表不见了,于是报警。
警方排查了全市的奢侈品回收商户和二手交易平台,最后锁定了一名正在挂牌出售同款手表的女子,同时,嫌疑指向了她的男友杨X,而这个杨X,恰恰又是苏XX的好友。
事情到此就水落石出了。此前杨X因资金周转紧张,卖掉了自己之前赠予女友的同款名表导致女友提出分手。为挽回感情,他趁苏XX乔迁新居不备,把这块表偷了出来送给了女友。女友准备挂牌出售时案发。最终,杨X因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很多人看到案件的第一反应是:杨X的女友是被蒙在鼓里的那个人,表也不是她偷的,她凭什么还得回去?
这个案件涉及法律层面较多,就兵兵律师来看,核心的争议点在:物权归属、关联人员刑事风险及民事追偿三个层面。
这里涉及一个认知误区:善意取得
多数人认为盗赃物直接排除善意取得,实际上我国法律无此明文规定。《民法典》仅对遗失物设置专属返还规则,未明确盗赃物的物权适用标准。善意取得必须同时满足三大要件:
受让主观善意—支付合理对价—完成交付或登记
案件中杨X女友在第一道要件上就被拦下了,并且这块表是杨X无偿赠与她的,一分钱对价都没有,第二要件也不成立。所以,无论她事前是否知晓这块表的来历,所有权都没有转移过,这块表从头到尾都是属于苏XX的。
第二,从刑事风险层面分析,如果女友“明知”这块手表为犯罪所得,那么她存在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风险。
另外,民事责任方面。涉案手表属于刑事违法所得,司法机关可依法追缴、返还被害人,即便手表已转售,仍可依法溯源追缴。
女友的主观善意仅影响内部追偿权利,无法对抗司法追缴。如果她的合法权益因杨X的犯罪行为收到了损害,她可以另行向杨X主张赔偿。
写在最后
在此,兵兵律师奉劝各位,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可以通过交易来实现,而是想用交易去弥补感情的人,往往最后既赔了钱,也赔了自己的后半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