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看了一部热播电视剧《我不是大师》,内容讲述是一个“天相派”的民间组织利用周易算命来给人们改运,从而使人们想为了改运或者达到某种目的导致家破人亡、倾家荡产的故事,这显然是违背了公序良俗,让笔者想起了自己办的一个类似的案件。
2021年,原告张XX翻阅被告运营的微博后添加微信,为改变其本人运势,此后一年半时间,双方针对"算命、祛灾、补运、做法事”及"佛牌、古曼、情降膏"等进行长期多次交易,张XX共计向被告支付超100万元。
原告张XX认为被告乔XX先收500元算命费获取其信息,再以"算命结果"制造恐慌,反复灌输"效果和做法事的次数成正比""多请牌叠加效果越好"明年请不到牌"等观念,推销宣称能"改运、消灾、招桃花、保平安"的佛牌与法事,构成封建迷信欺诈。
后法院认为乔XX无经营资质,涉案宣传与目的明显有别于社会传统宗教信仰与民风民俗,长期行为属封建迷信、违背公序良俗。认定合同无效,驳回了张XX的全部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明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告乔某以"招财、改运、情降"为卖点,把超自然功效当作交易核心,已落入封建迷信;一年多时间收取原告100万余元的无资质经营不是信仰,而是生意。自然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合同自然无效。
但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一般规则是合同无效后相互返还,本案确实是个例外!
法律所保护的是合法交易中的财产,不保护
截至今日,笔者以“泰国算命”为关键词在微博搜索,仍有相关账号依然在发布。
法律只站在公序良俗这条线上,人虽然不能没有信仰,但不可以盲目迷信;可以祈愿祈福,但不能交易命运。
俗话说“命由天造,运在人为”,做好当下的每件事,比任何法事都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