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土地征迁补偿谈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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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证怎么变更?哪些情况下需要变更?
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房屋坐落变更的;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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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四川省高温补贴标准2024是什么?
四川省的员工,每人每天可以获得10~18元的高温补贴,具体的要根据本地的经济条件来决定,但是需要在这个范围之内,在室外露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所获得的高温费是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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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养老保险是可以往前进行补缴的,但不能一次性进行补缴。但补缴的方式是以个人名义参加养老保险的,如果出现漏缴的情况是不能够进行补缴的,只有因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如果单位没有给参保人开户,是只能补交养老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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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港澳通行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港澳通行证是可以异地申请办理的,在大陆有六个城市都是可以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对于非本地户籍和在校大学生都可以在这六个城市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折你去哪个,但是需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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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区别?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不同之处在于,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在土地取得环节一次性征收的税种,目的是保护耕地。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在土地的持有和使用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引导企业集约、节约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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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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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土地征迁补偿谈判问答推荐
土地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多少
[律师回复] 土地合同到期是否有补偿,首先依据合同约定判断。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写了到期不续签的补偿规则,直接按约定内容执行。若合同未提及相关补偿条款,通常情况下,仅因合同到期终止,土地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补偿。若承租方在土地上添加了经出租方同意的设施或建筑,合同到期后这些添附物无法拆除,或拆除会大幅降低其价值,承租方可要求出租方给予适当补偿,金额根据添附物当前实际价值等因素确定。如果是出租方违约导致合同到期不续签,承租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律图内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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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不够分的话会不会给钱
[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1)回迁安置需依据具体的回迁安置协议执行。当回迁房数量不足时,通常会有货币补偿等替代方式。(2)从公平原则来说,房源不足时会根据市场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弥补回迁户损失。(3)补偿标准和方式首先看协议约定,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办;约定不明的,双方可先协商。(4)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法院会结合当地政策、房屋市场价值等因素综合判定补偿。提醒:回迁户在遇到房源不足问题时,要仔细查看协议条款,协商过程注意留存证据,若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荆门法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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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拆迁还是个人财产吗
[律师回复] 婚前拆迁所得的财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若拆迁权益基于婚前个人房产产生,即便婚后才实际取得拆迁补偿,也仍认定为个人财产。1.明确拆迁权益的基础来源。若拆迁的房屋为婚前个人所有,且拆迁决定在婚前已确定,无论补偿款或安置房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均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2.拆分拆迁补偿中的安置部分。若拆迁补偿款中包含针对家庭成员的安置费用,尤其是涉及婚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部分费用可能属于家庭共有财产,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归属。3.重视书面约定的优先效力。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拆迁财产为共同财产,该约定优先于法律的一般规定,只要内容合法且是双方真实意愿,就应按照约定处理。
本地专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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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集体土地房屋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离婚时集体土地房屋分配需分情况处理。婚前由一方建造或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归建造或购买方所有。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判决,一般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房屋涉及家庭共有,需先分离出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进行分割。因集体土地房屋受管理限制,分割时要考虑宅基地使用权归属。非本集体成员的一方可能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但可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律图普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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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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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拆迁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结论:拆迁合同若存在签订主体不适格、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则可认定无效,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认定。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所以若拆迁合同签订主体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自然无效。双方通谋以虚假拆迁合同掩盖非法目的,属于虚假意思表示,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当拆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像拆迁程序严重违法未按规定公告、评估等,合同通常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的除外。若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勾结,损害其他被拆迁人利益,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合同同样无效。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发现合同存在这些情况,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认定合同无效。若对拆迁合同的有效性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绍兴法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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