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是否具有装修资质与
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而言需要区分该装修属于建设工程、室内装修还是住宅装修如果属于建设工程的话,那么国家规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如为室内装修,则不需要。具体2002年11月1日,在国发[2002]24号《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批项目的决定》中已明令取消原国家经贸委“建筑装饰资质审查”、“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审查”行批项目。也就是说,室内装饰企业行业资质不再作为该行业企业的强制性要求,资质已经不是合同主体资格必备条件了。如果属于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的话,虽然要求承接需要取得相应资质,但只是部门规章,不能作为
合同无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