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
申诉。
刑诉法规定,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在判决尚
未生效的十五天
上诉期内,己方应该走的程序是上诉而不是申诉。《
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述条款是对当事人上诉权的规定。按照上述规定,从接到判决书当天计算,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在十五天内向上一级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
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