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教育和暴打子女过度了,适合于按照我国刚出台的
反家暴法处罚。
1、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
受害人以及当地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社区民警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督促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2、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3、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造成
人身损害、
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4、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