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
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时,应当向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
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
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书。 三、婚姻
登记机关对当事人
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
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
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