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明知自身已感染“新型冠状”而故意传播,
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仍构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如果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该,并且在主观上没有
故意传播传染病的,但不服从政府
管制,则会构成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患者不配合治疗,
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其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被追究
刑事责任。
根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
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如果未按要求预防、控制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隐报瞒报、不执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等行为,造成“新型冠状”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灾情加重的,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应当以传染病防治
失职罪定罪
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情节特别严重,致使
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的规定,以
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