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要会老家治疗,必须是当地
工伤保险协议
医疗机构因为条件限制,经医疗机构书面证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r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r人社部发〔2012〕11号r第四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r职工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工伤的,应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要及时向业务部门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并待伤情稳定后转回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继续治疗。r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2),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
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r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r第四十五条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4-3),报业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