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可以
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以下情形应
逮捕、不能办取保候审:
(一)可能实施新的
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
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或者
串供的;
(四)可能对
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六)对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刑罚,曾经
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