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
社会保险事业局每月按时足额为离
退休人员发放基本
养老金。
企业职工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时,先由企业填报《职工退休审批表》,并携带职工档案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同级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再由
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后,作为新增退休人员纳入社会统筹,由银行、邮局等代发机构及时将养老金拨入离退休人员银行账户或邮寄给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对已故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的发放,首先由死亡职工
家属将死亡退休人员的《火化证明》报企业或社区办理相关手续,再由企业或社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并将死亡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发到退休人员家属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