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
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
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
赔偿损失。
二、法律规定侵占
集体财产罪,即
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
贪污论。”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2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