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付
抚养费可以实行
司法拘留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后,而应支付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对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的行为,法院可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将其司法拘留。
2、拒付抚养费可以
强制执行如果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
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
申请执行。通过
诉讼途径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
抚养孩子一方作为
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
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法院进入
强制执行程序,一般需要
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已发生
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
赡养费、抚养费、
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3、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
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
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这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