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其实这句话并非是一句空话,在
刑法中,有
自首和坦白的概念,一般情况下,自首或坦白可以从轻或减轻甚至是免除
处罚,那么若是
行为人实施了
组织卖淫的行为后
投案自首的,会被判多久?
问题解答:
组织
卖淫罪的
量刑一般在五年以下,
情节严重的,量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若是有
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若是
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
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
绑架等
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 【自首和坦白】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