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律分析:
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有:
1、资金接受方不同,增资扩股资金接受方是企业,股权转让资金接受方是原股东;
2、权利义务不同,增资扩股的权利义务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对原股东的权利义务进行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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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形式如下:
1、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分为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2、根据受让人的不同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3、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分为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4、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分为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相关补充2:
股权股权转让规定的限制情形有什么
1、封闭性限制。《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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