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诉讼的事例中,倘若被告于两轮庭审期间都未能如期出席,法院将依据案情的特定状况予以裁处。
假使被告接到
传票并无正当缘故而拒不出席,那么法庭便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宣判。
然而,
离婚案件具有独特之处,因为其中常常需要确认夫妻情感关系是否确已破裂这样的关键议题。
若是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案件核心事实无法明确查证,法院则极有可能再度传召被告到庭或采用其他合适的方法来深入调查理解相关事实。
倘若经过调查能够证实夫妻感情确实已无法挽回且满足法定离婚条件,即使被告缺席,离婚也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合法判决;反之,或许可能判决不予准许离婚。
总而言之,最终裁决结果终究要依赖于案件
证据及事实真相所呈现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