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未成年
犯罪者第二次
犯罪行为予以
累犯认定。累犯指针对已经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事处罚的罪犯,他们经历
刑罚执行或被赦免之后,如果在五年内再次涉及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案件时,属于累犯情况。然而,考虑到
未成年人还处于身心发展的不完全阶段,因此,我们的
刑法制度赋予了对未成年犯罪进行特别保护的规定。特别强调指出,对于18岁以下的犯罪人,将不再适用累犯的相关规定。这正是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犯罪问题,始终坚持着教育拯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的体现,这不仅有利于青少年的成长,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请特别留意,虽然不会视作累犯处理,但是未成年人的屡次犯罪仍然会引起我们法律的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加以严厉打击,以实现我们依法育人、预防不良事件发生的初衷与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