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儿子是享有
继承权的。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之中,在
法定继承的范畴内,子女被视为父母的第一顺序
继承人。当母亲离世后,她所遗留下来的房产,将由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一同参与
继承。倘若母亲在生前并未立下
遗嘱来指定该房产的归属,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儿子作为子女的一员,是有权利依法继承母亲在该房产中所应享有的份额的。
然而,如果母亲立下了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表明该房产要
由他人继承,或者是遗赠给特定的某个对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儿子就不能再对该房产进行继承了。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存在遗嘱这种特殊的情形,儿子通常是对母亲留下的房子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基于法律对
法定继承顺序和
子女继承权的规定所确定的。法律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
财产继承等方面,确保每个
符合条件的继承人都能依法享有应得的份额,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