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在某些情形下,即便一方身患
重大疾病,这也并非是绝对地禁止
离婚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倘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然而在
结婚登记之前却没有如实地将此情况告知另一方,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是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出请求,以撤销这段婚姻的。
不过,如果是在婚后患病,并且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经过调解也无法挽回,那么法院是可以作出判决
准予离婚的。
倘若患病的一方并不同意离婚,此时另一方就必须要提供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
证据,比如夫妻双方
分居已经满了两年,又或者对方存在
重婚行为、虐待等这类较为重大的过错行为等。
总而言之,不能仅仅因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就一概而论地禁止离婚,而必须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所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与妥善的处理,以确保离婚相关事宜的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公平合理地对待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