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公民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公证遗嘱由
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
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所立遗嘱的见证人。
根据《
继承法》的规定,
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来继承他的遗产,哪怕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当事
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