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对交通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欲重新鉴定,那就得先确定存在法定事由。
像鉴定机构或人员欠缺相应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反规定,又或是鉴定结论明显缺乏依据等状况。
在特定时间内,需向办案机关(比如交警部门或法院,这取决于案件所处阶段)递交重新鉴定申请,同时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
倘若申请获批准,便会重新挑选鉴定机构展开鉴定。
在重新鉴定期间,务必保证鉴定材料完整且真实,要积极配合鉴定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重新鉴定的结果存在两种可能,既可能维持原判,也有可能改变原鉴定结论。
而最终的法律责任认定以及赔偿计算等事宜,都会依据重新鉴定后的结果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