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手机程序是具备获得专利可能性的。
倘若手机程序属于发明创造范畴,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项专利法所要求的特性,那么就有机会获取专利。
新颖性意味着该手机程序并非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之前,国内外出版物上未曾公开发表过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等情况。
创造性体现为与现有技术相较,该手机程序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以及显著的进步。
而实用性则是指该手机程序能够被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然而,单纯的软件算法若未与特定的技术应用相融合,或许无法被授予专利。
与此同时,必须按照专利申请的流程,准确提交申请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等。
只有这样,手机程序才更有可能获得专利的认可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