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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交付与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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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10-30

简易交付是一种独特的交付方式哦。

就像呀,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之前就已经占有那动产啦,要是让与人要设立或转让动产物权呢,就不用再进行实际的交付啦,让与合同生效的那时候,物权变动的效力就产生啦。

善意取得呢,是一种特别的物权取得制度呢。

当有人无权处分他人的动产或不动产时,要是受让人在取得这些东西的时候是出于善意的,还支付了合理的价钱,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物权变动的公示,那受让人就依法能拥有这些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啦。

它们的区别呢,简易交付主要是处理交付方式以及物权变动的时间问题,靠着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在特殊情况下来完成物权变动;而善意取得重点就是保护善意的第三人的权益啦,在无权处分等特殊情况下对物权的归属进行重新界定呢。

简易交付与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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