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法院一般是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准则。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会跟随母亲生活,但要是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那就可以跟随父亲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当父亲和母亲都希望孩子随自己生活时,若其中一方有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等情形,那么就可以优先考虑这一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争执时,应当考虑孩子的意见。
而且,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要是协商无果,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