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对
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如果
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
犯罪事实并且附有
证据目录、
证人名单和
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法院就会决定开庭审判。在开庭10日前,法院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在开庭3日前会通知人民检察院并
传唤诉讼参与人,然后正式开庭审判,最后下达
判决书。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