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若仅对仲裁裁决的部分事项不满而选择起诉,需明晰一些法律要点。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过依据《仲裁法》,当事人能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中的部分内容。
但这必须具备法定的撤销事由,像不存在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
在起诉时,得准备充足证据以证实存在这些法定事由。
并且,法院会对仲裁裁决展开审查,此审查具有局限性,不会重新审理整个仲裁案件的实体内容,重点在于审查程序以及法定事由是否成立等方面。
总之,起诉对仲裁裁决部分事项不服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