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是否存在拖欠加班工资的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其一,必须明确加班事实是否存在,这可以凭借考勤记录,像打卡记录、签到表等,还有加班申请单、工作邮件或者同事的证言等证据来加以证明。
其二,要准确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是以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就按照集体合同来确定,要是集体合同也没有,那就依据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来确定。
接着,依据不同的工时制度,比如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方式来计算应得的加班工资。
像在标准工时制下,平时加班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 150%,周末加班是 200%,法定节假日则是 300%。
倘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按照上述计算方式得出的数额,那么就很有可能构成拖欠加班工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