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通常不被认定为固定收入。
正常工作时间内,按照固定薪资标准定期发放的工资才属于固定收入,它具有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加班工资则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额外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其发放与否取决于是否有加班事实,存在不确定性。
比如在计算经济补偿金、误工费等涉及收入认定的情形时,主要依据的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固定工资部分,加班工资通常是单独计算,不会被纳入固定收入范畴。
然而,在某些特殊的合同约定或者企业内部规定中,如果明确规定将加班工资视为固定收入的一部分,且一直按照此执行,那么就可能需要另作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