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履行指的是当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然而通过他人代为履行能够达成相同效果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既可以自己去代为履行,也可以委托给第三人来代为履行,同时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的费用,这是一种强制执行制度。
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行呢,就是行政机关自身直接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运用强制手段,以此逼迫义务人履行义务。
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代履行主要是以委托第三方或者行政机关自己去代履行这种间接的方式为主,重点在于通过替代的手段来让义务得以履行,并且还需要征收相关费用;而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直接对义务人施加作用,通常是在情况比较紧急、无法进行代履行等特殊情形下才会使用。
在满足法定条件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据具体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执行方式。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