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劳动仲裁争议前置程序

2.4k浏览 帮助24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前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四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

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劳动仲裁争议前置程序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345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575人选择咨询律师
64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仲裁争议前置程序
一键咨询
  • 161****2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4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6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4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4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2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1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6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6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4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沭阳156****572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917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202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必须作为前置程序
我国劳动争议遵循"先仲后审"原则,仲裁为首选解决途径。当事人须在知晓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超期则可能丧失法律保护。未达成一致的仲裁结果,双方可在接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上诉。
48浏览 2024-07-01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有什么
41浏览 2025-04-14
工伤认定是否需仲裁前置程序
42浏览 2025-04-29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范围包括几种
劳动争议仲裁先行处置的事项包括:劳动关系确立的纷争;劳动合同相关的歧见;开除、辞退、离职的争议;工作时间等方面的争议;薪酬福利等问题的纷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争议事项。
39浏览 2024-09-26
如何正确理解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
[律师回复] 1、《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和《企业劳动争议 处理条例》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对于这一规定的理解有些人可能认为所有的当事人都必须仲裁程序,如果在诉讼阶段发现有些当事人没有经过仲裁程序,即在诉讼阶段追加被诉单位,那么就应当对没有仲裁程序的当事人的有关实质性权利义务不予考虑不予裁判。 首先,法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前置,实指劳动争议这一事实经过仲裁程序,并非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如果要求所有的当事人都经过仲裁程序,只会增加当事人的讼累,不符合立法的目的和愿意。 2、设定仲裁程序前置,其目的旨在劳动争议尽量在专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以免增加人民法院的负担。仲裁程序中有不当之处,诉讼中应当予以纠正。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要共同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根据此规定,有理由认为在诉讼阶段可以追加被诉单位。 4、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也是明确规定在诉讼阶段可以追加被诉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意见》第十六条规定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以合同双方为当事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以实际使用劳动力的单位为一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或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的,或实际用人单位难以确定的,以及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与作出处理的管理单位不一致的,具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均可列为当事人;仲裁时未列入的,诉讼中可依上述原则列为当事人。
431浏览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指当事人有劳动争议,先交仲裁机构仲裁,不服仲裁裁决才能向法院起诉。该制度借仲裁简便高效解决部分纠纷,缓解法院诉讼压力,鼓励当事人在仲裁机构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途径化解矛盾,提高效率和专业性。
35浏览 2024-09-27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很感谢律师给到的意见,也让我们知道怎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的权利!
    183****8635
  • 律师很有耐心,对我的疑问都解答得很清楚详细,回复也很及时,非常值得推荐哟
    187****8728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36****8650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