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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对抗实际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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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10-31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存在着代持股的关系。

通常情况下,名义股东不能随意去对抗实际出资人。

从内部关系来讲,实际出资人才是股权的实际拥有者,只要他们之间的代持股协议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此时名义股东得依照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

而在对外方面,名义股东是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在册的股东,具备对外公示的股东权利外观。

倘若第三人基于这种公示的权利外观与名义股东展开交易,且该交易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是有效的,实际出资人不能凭借自己是实际股东这一身份去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要是名义股东违反了与实际出资人的约定,实际出资人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让名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名义股东对抗实际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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