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需用自身全部财产来应对公司的债务,股东只需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然而,在一些特殊状况下,是可以让股东偿还公司债务的。
比如,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借此逃避债务,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就是“法人人格否认”这种情况)时,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此外,要是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而公司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