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时需准备以下内容:首先,要有生效的行政决定文书,它是强制执行的关键依据,能体现出相对人有未履行的行政法义务。
其次,催告书必不可少,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执行前,必须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且催告书要明确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等细节。
再者,要记录当事人的意见以及行政机关的复核情况,若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需认真复核并做好记录。
还有,必须有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清晰地写明申请执行的标的以及执行对象等相关信息。
若执行标的是财物,就需提供财物的状况、所在位置等材料。
最后,还可能需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因为不同类型的行政强制执行可能依据特殊规定要补充相应材料。
这些内容都是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