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先由政府进行
确权,确权成功的,
宅基地(
使用权)就能拿回来,否则就拿不回来。从所介绍案情分析,因他人已建好了房子,这最少说明争议人(咨询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
证据,而争议人又想争得土地使用权,所以本案争议的实质应当是土地使用权争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
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所以,当事人应当先请求乡镇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处理该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对政府的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如果经政府处理,确认土地使用权属于争议人,且建房人没有合法的准建手续,那么争议人就可以拿回
宅基地使用权,甚至可能
拆迁对方的建筑、
赔偿损失。以上就是宅基地被侵占
赔偿办法以及处理办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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